思齐大任,文王之母,思媚周姜,京室之妇。大姒嗣徽音,则百斯男。
惠于宗公,神罔时怨,神罔时恫。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
雍雍在宫,肃肃在庙。不显亦临,无射亦保。
肆戎疾不殄,烈假不瑕。不闻亦式,不谏亦入。肆成人有德,小子有造。古之人无斁,誉髦斯士。
译文
雍容端庄是太任,周文王的好母亲。贤淑美好是太姜,王室之妇居周京。太姒美誉能继承,多生男儿家门兴。
文王孝敬顺祖宗,祖宗神灵无所怨,祖宗神灵无所痛。示范嫡妻作典型,示范兄弟也相同,治理家国都亨通。
在家庭中真和睦,在宗庙里真恭敬。暗处亦有神监临,修身不倦保安宁。
如今西戎不为患,病魔亦不害人民。未闻之事亦合度,虽无谏者亦兼听。
如今成人有德行,后生小子有造就。文王育人勤不倦,士子载誉皆俊秀。
注释
思:发语词,无义。齐(zhāi):通“斋”,端庄貌。大任:即太任,王季之妻,文王之母。
《思齐》全诗二十四句,毛传将其分为五章,前两章每章六句,后三章每章四句。郑玄作笺,将其改为四章,每章均为六句。相比较而言,毛传的划分更为合理,故后代大多从之。
首章六句,赞美了三位女性,即“周室三母”:文王祖母周姜(太姜)、文王生母大任(太任)和文王妻子大姒(太姒)。但其叙述顺序却并非按世系进行,而是先母亲,再祖母,后妻子。孙鑛对此分析道:“本重在太姒,却从太任发端,又逆推上及太姜,然后以‘嗣徽音’实之,极有波折。若顺下,便味短。”(陈子展《诗经直解》引)说此章“重在太姒”似可商榷,但言其“极有波折”尚可一听。马瑞辰对此亦曰:“按‘思齐’四句平列。首二句言大任,次
凡治国之道,必先富民。民富则易治也,民贫则难治也。奚以知其然也?民富则安乡重家,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,敬上畏罪则易治也。民贫则危乡轻家,危乡轻家则敢凌上犯禁,凌上犯禁则难治也。故治国常富,而乱国常贫。是以善为国者,必先富民,然后治之。
昔者,七十九代之君,法制不一,号令不同,然俱王天下者,何也?必国富而粟多也。夫富国多粟生于农,故先王贵之。凡为国之急者,必先禁末作文巧,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,民无所游食则必农。民事农则田垦,田垦则粟多,粟多则国富。国富者兵强,兵强者战胜,战胜者地广。是以先王知众民、强兵、广地、富国之必生于粟也,故禁末作,止奇巧,而利农事。今为末作奇巧者,一日作而五日食。农夫终岁之作,不足以自食也。然则民舍本事而事末作。舍本事而事末作,则田荒而国贫矣。
凡农者月不足而岁有余者也,而上征暴急无时,则民倍贷以给上之征矣。耕耨者有时,而泽不必足,则民倍贷以取庸矣。秋籴以五,春粜以束,是又倍贷也。故以上之证而倍取于民者四,关市之租,府库之征粟十一,厮舆之事,此四时亦当一倍贷矣。夫以一民养四主,故逃徙者刑而上不能止者,粟少而民无积也。
嵩山之东,河汝之间,蚤生而晚杀,五谷之所蕃孰也,四种而五获。中年亩二石,一夫为粟二百石。今也仓廪虚而民无积,农夫以粥子者,上无术以均之也。故先王使农、士、商、工四民交能易作,终岁之利无道相过也。是以民作一而得均。民作一则田垦,奸巧不生。田垦则粟多,粟多则国富。奸巧不生则民治。富而治,此王之道也。
不生粟之国亡,粟生而死者霸,粟生而不死者王。粟也者,民之所归也;粟也者,财之所归也;粟也者,地之所归也。粟多则天下之物尽至矣。故舜一徙成邑,二徙成都,参徙成国。舜非严刑罚重禁令,而民归之矣,去者必害,从者必利也。先王者善为民除害兴利,故天下之民归之。所谓兴利者,利农事也;所谓除害者,禁害农事也。农事胜则入粟多,入粟多则国富,国富则安乡重家,安乡重家则虽变俗易习、驱众移民,至于杀之,而民不恶也。此务粟之功也。上不利农则粟少,粟少则人贫,人贫则轻家,轻家则易去、易去则上令不能必行,上令不能必行则禁不能必止,禁不能必止则战不必胜、守不必固矣。夫令不必行,禁不必止,战不必胜,守不必固,命之曰寄生之君。此由不利农少粟之害也。粟者,王之本事也,人主之大务,有人之涂,治国之道也。